首被告劉定成(62歲)昨於法院否認非禮兼職模特兒A(33歲)和獲獎的「港男」B(30歲),以及恐嚇兼職模特兒D(25歲),至於他被指非禮無綫兼職藝員C(28歲)的控罪則獲撤銷,據悉警方至今仍未聯絡上C。而劉的「契仔」、次被告盧昕傑(27歲)昨則承認恐嚇D。
篤信天主教的事主港男B昨戴上眼鏡、聲音深沉地供稱,他於2005年中當兼職模特兒,有一天經過銅鑼灣,被自稱時裝品牌老闆的劉定成截停,問他有否興趣成為時裝品牌模特兒及試鏡。
指藉詞拍照校角度觸下體
B兩日後收到來電,便身穿背心與劉同往跑馬地一個300多呎單位拍照。兩小時「試鏡」中,劉以菲林相機拍攝,首先拍大頭照,後來要B脫去上衣,更拿出T-back內褲。B穿上後,劉聲稱「角度唔啱」,用手擺動並觸及B的下體,又叫B將T-back反轉穿,稍後更要求他裸體,並拿出相簿表示「有幾個著名少少演員都有影呢啲相」,又稱認識某傳媒高層,可介紹工作,B遂同意。
劉先拍攝B的下體前後近照,又要他趴下拍照,劉更伸手托及左右搖擺的B的下體,B直言感到受辱,他說「唔影啦」便穿衣離開。劉其間曾問B有否興趣與「闊太過夜」,每次可獲5000至1萬元。
B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出,劉曾當跆拳道推廣員,05年7月24日與B相遇,當時B因不能參加港男比賽而情緒低落,劉鼓勵他下年再參加。辯方又稱,兩日後B到跑馬地拍照,劉承認是同性戀者,B稱看得出,但認為沒問題,最重要可給錢他。劉問B有否興趣拍全裸照,但指亦要「視乎(B的)陰莖大小體型,係咪豪放」,B稱「一陣畀你睇」,自行取T-back反轉穿,突出睾丸。但B一一否認。
「為自保」找替死鬼
辯方呈堂相片,指B在照片中伸脷、拋媚眼、手放嘴角等誘惑姿勢,似是向劉調情挑逗。另有相片顯示,B拉開雙腿將頭放下,拍得其肛門,均顯示他享受拍照,但B昨解釋姿勢全為配合劉的要求。B又指自己是「肌肉男」,皮膚黝黑,叫劉拍下頸部紋身處,並為劉按摩手腳,但遭劉批評有「士啤胎」及陰莖太細,但B亦否認做過。
辯方續稱,B及後介紹其他人予劉拍照,B又指劉承諾如介紹其他人拍照,可取回自己的照片,B坦言「雖然自私,但為自保」。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72/11】
遭要脅變同謀 藝人「契仔」認恐嚇
與劉定成屬「契爺契仔」關係、樂壇組合4anda成員、藝名盧浩昕(Hanson)的次被告盧昕傑,昨日承認恐嚇兼職模特兒D,案情並揭露劉定成也曾拍攝盧的裸照並威脅他,但盧為了討好劉,按指示致電恐嚇D;但昨日所見,盧與「契爺」感情相當要好。
契仔爺昨表現要好
沒有案底的盧昕傑會於下周二、待本案審訊完結始被判刑,其間獲准保釋。案情披露,劉定成2008年8月11日晚上在銅鑼灣接觸事主D,劉自稱為時裝模特兒及演員的經理人,兩人交談並交換電話。翌日,劉帶D到跑馬地一單位拍照,D經不起劉的要求,穿上G弦內褲及露出私處,又擺出不同姿勢。D其後感後悔,嘗試避開劉。
同月21日晚上,盧兩度致電D,指D做了非常壞的事,應心知肚明,又威脅將D的相放上男同志網站,D受驚。翌日劉致電D,D質問為何收到恐嚇電話,又表明對拍照感後悔,不會再為劉工作。劉氣憤指D不負責任,指如非當日掛上9號風球,其裸照已被放上男同志網站,又恐嚇會找人接觸D的女友,與她上牀及拍照。D聽畢後要求劉不要騷擾女友,同意繼續替劉工作。
兩被告同年9月1日被捕,警方在劉家中搜出101張、10張及13張分別屬於A、B及C的相,以及49條G弦內褲、23件魚網衫等。劉在警誡下稱,D希望劉替他拍照以便找工作。盧則坦承劉叫他致電恐嚇,「因為有相喺佢手,我唔敢違抗佢」。
劉閱報悉贏球提議試鏡
盧指04年認識劉,劉指閱報後得悉他曾贏出保齡球比賽,提議為他試鏡。劉其後4次替盧拍照,每次都叫他穿得愈少愈好,最後一次更拍下裸照。
盧其後收到來電,對方以其裸照作脅,盧懷疑是劉指使,但怕劉有所行動,唯有討好對方,不時與劉外出及吃飯。盧承認恐怕劉會公開其照片,遂按劉指示恐嚇D。兩人去年9月14日再被捕,A、B及D均在認人手續中認出劉。
外套包頭躲屏風 港男宣誓須讀全名
「港男」事主B昨首先作供,有別於一般保密身分的案件,他需要由公眾入口進出法庭。B身高5呎9吋多,身材健碩,身穿灰色裇衫牛仔褲及波鞋出庭,離庭後由警方護送,以黑色外套掩頭進出,記者只能窺見他戴上漁夫帽、太陽眼鏡及口罩。
本案男事主均獲法庭批准於屏風後作供,法庭並下令將3人身分保密(牽涉另一事主的控罪撤銷),但就公開了他們的部分個人資料,控辯雙方、法官及事主均有不同意見。主審暫委法官練錦鴻甫開庭,即對犯人欄玻璃貼上雞皮紙有意見,認為既然法庭已下令禁制令,不准傳媒披露事主身分,就毋須貼上雞皮紙。當控方質疑庭內人士或可透過玻璃反射得悉事主身分時,練官直言「so be it(就這樣吧)」,一度企圖將雞皮紙除去,最終同意貼回部分雞皮紙,但練官要求事主宣誓時讀出全名。
主控官馮崑榮大律師昨多次問及事主B身穿的T-back內褲是什麼,令練官、代表首被告劉定成的大律師貝敦、記者及公眾人士忍俊不禁。另外,貝敦形容B於涉案相片中的形態時,為求逼真,更「港女上身」,一度將手指放在兩邊嘴角,擺出了不同的「可愛」姿勢。當貝敦盤問B時,問及他2005年曾在街頭當舞蹈演員表演,又指案發時他因未能參與港男選舉而情緒低落,更提及他曾獲獎的年份及獎項,但B多次質疑這些資料與本案無關。
庭外滔滔曬名牌 富商向大律師索吻
公開承認是男同志、年逾六旬的富商劉定成,面對3項控罪,昨日一貫談笑風生,在庭外與記者滔滔不絕。他更向其大律師貝敦公然「示愛」,表示很欣賞及傾慕他,並向他說「I want to kiss you(我想吻你)」,貝敦無奈苦笑。
據報,劉定成曾涉及1995年警員拍淫照事件,警員當年調查一風化案期間,在其家中搜出千多張男士淫照,據悉部分照片中人為警員,但劉最後未被起訴。
劉定成昨向記者由頭到腳數算一身十數萬元的衣裝名牌,包括價值數千元的「I.T」眼鏡、10多萬元的蕭邦手表。
本案去年9月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劉定成表現慌張,與次被告、「契仔」盧昕傑均狂奔離庭,但稍後兩人到庭提訊時已表現自如。
劉定成稱,平日清晨5時許始入睡,但昨早7時已起牀。聽罷事主B上午的供辭,劉認為「好笑及dramatic(戲劇化)」。他又聲言自己「堂堂正正、清者自清」,坦言認識不少港男,又稱「唔係我搵記者,係記者搵我」。他又特意先後戴上兩副黑白色框眼鏡,以示「黑白分明」。已認罪的盧昕傑透露現時改做生意,會以平常心應對判刑,對於會否怕被判囚,他稱「唔到我驚」。
第二頁:拍裸照摸下體 富商涉非禮男藝人 盧昕傑「變節」指控契爺 辯方險暴露B身份
拍裸照摸下體 富商涉非禮男藝人
同性戀富商劉定成與「契仔」樂壇組合4anda成員盧昕傑,涉嫌藉拍攝淫照非禮及恐嚇多名男藝員,這宗轟動娛樂圈的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兩人被控非禮及刑事恐嚇等罪。首名受害人B先生昨出庭作供,講述劉藉邀他試鏡拍下裸照的經過,期間劉要他將「T-Back」內褲前後掉轉穿,露出陰囊,劉又涉嫌多番摸他陽具。但辯方呈上照片指B是自願為劉拍下「高難度」不文照,質疑他為求工作機會向劉「獻媚」。
被告分別為劉定成(六十一歲),以及報稱營業代表的盧昕傑(藝名盧浩昕,廿七歲)。劉原被控三項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罪,牽涉A、B、C和D四名事主,但控方昨申請撤銷一條涉及非禮C的控罪,獲法官接納。據悉,警方因無法跟C聯絡,故將該罪擱置,劉否認餘下兩項非禮及兩項刑恐罪。而盧則承認一項刑事恐嚇,法庭押後至本月廿二日,待劉案審結才處理盧的求情和判刑,期間盧獲准繼續保釋。
陪「太太」過夜可獲酬萬元
非禮控罪其中一名事主B昨在屏風下作供,現為男藝員的B供稱,他○五年當兼職模特兒,同年七月劉在銅鑼灣街頭截停他,劉自稱「Andy」及時裝品牌老闆,邀他試鏡,B將手機號碼交給劉。兩、三天後,劉帶B到跑馬地一單位試鏡。B稱,劉先叫他拍大頭相,並要求他穿T-Back拍照,後來要他將T-Back前後掉轉穿上,期間劉多次藉詞尋找「最佳拍攝角度」摸他陽具,他最後應劉要求拍下全裸照片。
B指,拍攝中途他已感不妥,亦感受辱,惟劉拍得「興起」,故無法拒絕;劉又向他展示一本相簿,B見到相中人包括數名知名男藝人,劉又稱認識傳媒高層可介紹他工作,故B無拒絕,並順從劉意思擺出各式姿勢。劉後來又問他是否有興趣陪太太過夜,指每次可收五千至一萬元酬勞,惟他拒絕。
介紹男藝人換回「艷照」
辯方大律師盤問B時道出另一版本,辯方呈上劉拍下的大疊B照片,指B當日在不足一小時內拍下大批極盡淫賤照片,B甚至全裸大膽展露肛門,又擺出各式「挑逗」表情如「瞇眼」、「伸脷」等,亦有照片拍到B全裸在梳化上為劉按摩,反而無一張相顯示B正常地穿着「T-Back」。辯方質疑B是自願下拍照,在過程中主動挑逗劉及跟劉調情,甚至觸碰劉的陽具。B否認,「我唔係基o架!我無做過!」
辯方指B當日完成工作後有收車馬費,亦主動提出在收酬勞下介紹其他「基民」給劉認識。B否認,但就承認事隔多年後,曾接到劉來電,劉稱如果B可介紹人讓他拍照,他會將當年「艷照」歸還,故B介紹了一名男藝人給劉,B直言:「我立場好自私,我為求自保介紹朋友畀佢影相。」B已作供完畢。案件今續審。
盧昕傑「變節」指控契爺
劉定成和「契仔」盧昕傑原定昨日一起面對審訊,但盧突然「變節」認罪,並「掉轉槍頭」指控「契爺」,盧聲稱他其實是試鏡陷阱的「第一代」受害人,於○四年被劉定成邀請試鏡,劉叫他「愈着愈少」,最後拍下他的裸照。盧在劉以裸照威逼下才開始陪伴劉出入,甚至在劉「監督」下致電D先生作出恐嚇,才犯下本案。
劉定成(左)與契仔盧昕傑(右)中午時於法院旁的酒家午膳。(鍾健國攝)
稱被裸照威逼才犯案
根據盧承認的案情指,兩名被告先後於二○○八年九月一日被捕,盧被捕時在警誡下即時指出,是劉定成指示他恐嚇D,因為劉有他的照片,他不敢逆劉的意思。
盧其後於警方會面錄影帶透露,他於○四年認識劉,劉主動聯絡他,指閱報得知他曾在保齡球賽中奪標,邀請他「試鏡」,他答允。盧指劉當年拍下其裸照,後來有人致電他恐嚇會公開裸照,他相信電話中人是劉,於是他開始跟劉外出吃飯。○八年八月廿一日,他於劉在旁指示下致電恐嚇D。
案情又指,D於○八年任兼職男模,該年八月十一日,劉自稱「Jackie」及模特兒中介人,相約D翌日到跑馬地一單位試鏡。D在劉要求下穿上T-Back內褲展露陽具拍照,D事後感後悔並避開劉。同月廿一日,D收到盧昕傑來電,恐嚇他會將其照片放上同志網。
翌日,D又收到劉來電,D拒絕再拍照,劉大怒,繼而恐嚇D將其淫照公開及發給其女友,並拍其女友床照。D大驚,乞求劉不要騷擾其女友,並承諾繼續為劉工作。
劉定成逐一評男記者身材
案中兩名被告昨於庭內庭外均表現輕鬆,其中劉定成更與一眾記者談笑風生,在庭外「出櫃」,坦認是同性戀者,又表白自己只喜愛擁有健美胸肌的男士;他並笑稱在場男記者均沒有胸肌並不適合他,且逐一品評眾男記者的身材。他又表示對案件充滿信心,但會以平常心面對,並稱無愧於他人;而盧昕傑則稱認罪是要承擔責任,又笑稱現時與「契爺」劉定成的關係「微妙」。
衣飾行頭十足 料值20萬
劉定成在庭外一直笑容滿面,又稱喜歡他人叫他「劉先生」多於「劉公子」。他表示為上庭而悉心打扮並刻意配襯衣飾,並冠以其裝束是「黑白分明裝」,全身衣飾共值約廿萬元,單是他的蕭邦牌鑽石手錶已值十多萬元,其手袋更是意大利製的蟒蛇皮袋,價值數萬元,Costume National衫褲及眼鏡亦共值數萬元。
他笑言只喜歡看男士胸肌:「我睇男仔,只睇個胸唔睇個樣!」但稱自己不會到酒吧或主動找「獵物」,並暗有所指:「我淨係會叫外賣,連落街買餸都唔會!」他亦承認喜愛拍人體藝術照,並指一眾對象均是自願拍攝。
至於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的前歌手盧昕傑,中午時則先到茶樓「攞位」等候劉定成及律師等一同午膳。現時經營時裝生意的盧表示,認罪是與家人商量後決定,沒有與契爺商量過,又指:「都無乜話(對事件)後悔,咁大個人做嘢要自己負責番!」他強調與契爺關係只是「父子」,他並非同性戀者。當被問到認罪後會否與契爺關係改變時,他笑稱:「我同佢關係一向微妙!」
辯方險暴露B身份
本案開審前,法庭已特別頒令傳媒不得披露一眾男事主身份,但控方為求謹慎,昨仍作出連串保密安排,包括在證人台設立屏風,而在證人台對面的犯人欄之玻璃上,亦貼滿牛皮紙以防反光令事主容貌暴露人前,並讓事主用帽及外套遮掩容貌進出法庭。不過,辯方在盤問事主B時卻險些將其身份曝光,法官即時叫停辯方。
犯人欄玻璃貼牛皮紙防反光
自案件曝光後,控方一直採取措施保密一眾事主身份,而由控方專程向外聘請外籍大律師馮崑榮,昨日面對記者詢問相關案情時,也一概不作答。昨案件開審前,犯人欄的玻璃大多貼滿牛皮紙,兩名被告進入犯人欄後,牛皮紙更遮着次被告盧昕傑。
法官開庭初時,對該些安排亦感奇怪,曾要求控方拿走牛皮紙,但聽取控方解釋、得知案件涉及娛樂圈藝人等敏感資料後,法官亦親自走到犯人欄前移動牛皮紙,以察看反光情況。當控方傳召B出庭時,身形高大的B戴着鴨舌帽及太陽鏡,且以西裝外套遮掩面容進庭。
B在屏風後作供時一直表現鎮定,提及拍照情形時亦曾發出笑聲。當控辯雙方將涉案相片交予B觀看時,特別小心翼翼將相片反轉,以免公眾席上人士窺視到相片內容。
不過,辯方盤問B時,卻提及B曾於某年參加過電視台舉辦的比賽,控方即時提出反對,並表示擔心B的身份曝光,法官亦即時叫停辯方律師的提問。
外籍律師誤T-Back是「袋」
控方外籍大律師馮崑榮昨盤問B有關穿着T-Back內褲拍照過程時鬧出笑話,他將T-Back的「Back」誤會是「Bag」(袋),問B「個袋有多大?裝着甚麼?」B頓時語塞,庭上亦爆出笑聲。辯方律師即時提點是指內褲,馮崑榮聞言尷尬道歉。
Orignal From: 港男頂證富商非禮 被誘拍裸照 慫恿當男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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