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影響公共機構 秘撈隨時開綠燈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去年3月被指非法收受利益,並串謀徒弟兼助手叢培崑詐騙無綫及5名花旦,被捕後陳志雲說了一句「真的假不了」以證清白,昨天法官裁定陳志雲以名人身分演出掙外快,並無影響無綫業務,而且沒證據顯示他對「賣藝員豬仔」的合約知情,判陳志雲所有罪名不成立,兼獲償還訟費,陳志雲全身而退「真的打甩了」。
法官更裁定陳志雲在案中乃以「名人」而非「總經理」身分接外快,不禁令人質疑公共機構僱員日後或可「合法秘撈」(詳見另稿)。
明報記者 黃景怡 阮穎嘉 林景輝 實習記者 鄭宏禮
控詐騙收受利益 同案兩被告齊脫罪
與陳志雲一起被控的叢培崑及無綫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同樣脫罪。主動向廉署舉報、後來卻又同意讓陳志雲審訊前復職的無綫,昨日發表聲明指尊重法庭裁決,強調公司運作一切如常,並沒有受任何影響,預料陳志雲下周一繼續上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則表示,公司已發聲明,不再評論。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以電話回覆稱,陳脫罪值得開心,公司團隊可繼續安心工作。對於法官認為她作供有欠穩妥,她解釋只是盡無綫員工和市民責任作供,法官接受與否,不宜評論。
無綫副行政主席梁乃鵬對陳志雲特別點名致謝,他微笑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又指替陳脫罪高興,希望他繼續努力工作,貢獻無綫。
法官潘兆童在判辭指出,2009年奧海城倒數活動,陳被指未獲批准主持《志雲飯局》現場版,並收取「思潮制作」11.2萬元利益。法官指陳跟無綫之間沒有經理人藝人合約關係,無綫無權就陳的演出報酬抽佣,故陳向奧海城或思潮收取費用,亦與無綫不相干。
法官又指陳是無綫的總經理,幕前演出並非其工作範圍,雖然李寶安多次強調,陳只有「總經理」一個身分,但最後李亦承認無綫不能強迫陳主持《志雲飯局》,法官據此裁定陳其實是以「名人」身分出席該次活動及取得報酬。
分析《防止賄賂條例》相關案例後,法官認為按樞密院解釋,陳作出所謂違法行為時,是否以公司代理人(例如僱員)身分行事並不重要,關鍵是其有酬行為是否與公司業務有關,判別準則是其所獲利益及行為是否針對及意圖影響其公司的業務運作。
「名人身分」接外快 判不損無綫利益
法官指出,陳當時是被動的,是無綫製作人員與贊助商奧海城達成默契,希望在除夕倒數節目中加插《志雲飯局》現場版,奧海城才透過思潮邀請陳和藝人黎耀祥出席。這次演出與陳的總經理職務無關,跟無綫的商業利益也沒有衝突,無綫收入並沒減少,甚至令無綫節目更吸引,有利無綫與奧海城合作。因此陳的有酬工作並非針對或為了影響無綫業務,故此陳收受利益罪名不能成立。
法官進一步指出,即使陳的行為有影響無綫業務,陳亦有合理辯解,因為過去無綫經常容許陳接外界有酬工作,當時無綫亦預早知悉奧海城邀陳演出,無綫不可能天真地認為奧海城不用付陳分文,顯示無綫已默許陳演出及收取酬勞,陳可按原有慣常做法認為他毋須向上級申請批准。此外,陳接外界工作都是公開的,活動剪報會送無綫管理層,陳並無隱瞞,反映他沒有不誠實的犯法意圖。
至於去年陳的新書推介會上,陳被指串謀叢培崑隱瞞活動涉及商業贊助30萬元,剝削無綫及撐場的5名花旦,雖然案中涉及兩份由思潮分別與鑽飾公司及奧海城的合約,其中指定某些女藝人出席,但法官指陳志雲並非思潮員工,亦非簽署合約的任何一方,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他知悉合約全部內容,亦無證據顯示他故意隱瞞藝員,故不構成與叢培崑串謀詐騙。
法官亦批評無綫根本沒有任何「撐場」的政策,過往藝員亦有出席涉及商業贊助的「撐場」活動,以支持大股東方逸華為親友開設的餐廳宣傳,陳當日的處境其實一樣,故法官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陳不誠實隱瞞合約內容。
【案件編號﹕DCCC1214/10】
無綫業務總經理當陳志雲(中)在好友王喜(左)及牧師林以諾(右二)陪同下步出法院時,展示有勝利意味的招牌笑容。陳志雲的「粉絲」,昨日特別帶同橫額到法庭支持他。
陳志雲昨晚向本報記者發短訊﹕「多謝。感恩及榮譽歸於主。」
花公帑料1500萬
3名被告脫罪後均向法庭申請訟費,但由於法官認為陳永孫在廉署的警誡會面中曾說謊自招嫌疑,因此只批准陳志雲及叢培崑取得訟費,陳永孫的申請則被拒絕。據了解,陳志雲花了約500萬元,另估計檢控3被告的公帑支出約1500萬元,即全港142.6萬名納稅人,每人要為此案付出約11元。
陳叢訟費 料埋單1100萬
陳志雲聘用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一名資深副手,叢培崑聘用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一名資深副手及一名副手,陳永孫則聘用大律師林國輝及一名副手,估計陳志雲花費約500萬元,叢培崑600萬,陳永孫250萬。至於控方,案件原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負責,但「臨陣易帥」外聘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估計花費400萬。
學者﹕開企管壞先例 引發僱傭爭拗
法官昨判陳志雲無罪,因他認為陳志雲以名人或藝人身分演出並收取酬勞,而非無綫總經理身分,此舉不構成「代理人收受利益」。香港公司管治議會主席兼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表示,他不同意法官觀點,因陳不單受僱受薪於無綫,更是高層管理人員,「無可能唔係代理人」,他擔憂判決可能開壞先例,令更多僱員闖灰色地帶,引起更多僱傭爭拗。
法律界人士則認為,今次判決收窄了《防止賄賂條例》應用範圍,日後百多個公共機構(包括無綫)以十萬計的公職人員即使被發現「秘撈」,只要秘撈內容與正職職務無關及無損機構收入,廉署恐再難以第9條(禁止代理人非法收受利益)作刑事檢控。
何順文表示,陳志雲受僱受薪於無綫且屬高層,加上事件中牽涉人物甚多,無人能分清陳志雲哪時代表公司,哪時是「名人」,而用何身分變成僱員自己說了算。他認為法官判「名人」身分秘撈取酬便可免刑責,可能令更多僱員闖灰色地帶,對公司管治帶來負面影響。何順文補充,陳志雲這類高層管理人員若要兼職,應先向董事局申請且獲明確批准,可惜無綫這方面的申報不清晰,毫無制度可言,令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他指一家公共機構企管水平如此,令人難以置信。
員工質疑批核 「基層嚴高層寬」
陳志雲掙六位數「外快」被判無罪,亦引起無綫一些員工議論。無綫屬法例指定的公共機構之一,監管甚嚴,例如過年收利市不得多於500元,且兼職須先向上級申請,稍有利益衝突必不獲批。有員工質疑判決是否代表無綫紀律屬兩級制,即「基層嚴、高層寬」。無綫職員協會主席劉順安促請管理層盡快釐清兼職審批指引,無綫消息人士則稱,管理層稍後會檢討兼職指引。
今次爭議重點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1)(a),它列明代理人(包括私人機構及公共機構的僱員)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任何利益或酬勞,作為他「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屬違法。曾與廉署多番交手的律師林炳昌稱,以往此條例應用層面廣,本案的無罪判決,顯示法官改用較狹義的解釋去應用第9條,他認同這方向。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則指出,今次無罪判決是意料之內,因「未經僱主批准的兼職(秘撈)」若與正職無利益衝突,確實不等於受賄,不應是刑事罪,他質疑廉署一開始便「告錯罪」,但他補充說,僱主仍可按普通法向涉秘撈僱員民事索償。
官批無綫變「大股東俱樂部」
董事親友開張 藝員免費撐場
廉署在陳志雲案中全軍覆沒,連最初主動向廉署投訴的無綫,以及出庭指證陳志雲的無綫高層樂易玲,亦遭法官嚴厲批評,成為案件另一輸家。法官在判辭中批評無綫管理混亂,像找藝員出席公司董事親友的餐廳開幕的「撐場」活動,猶如把上市公司變成大股東俱樂部,毫無政策可言。
無綫消息人士則透露,為回應法庭及公眾關注,預料管理層在稍後的會議中會檢討藝員撐場或僱員兼職等問題,希望完善有關守則。這些管理層會議,列席者一般會包括總經理級人員,但預料陳志雲會避席以避嫌。
法官潘兆童昨日批評得最嚴厲的,是藝員撐場活動。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在接受盤問時承認,曾最少兩次應營運董事方逸華要求,派出藝員到剛開業的高級餐廳及酒窖撐場,雖然她強調藝人出席活動是純粹給上司支持,或是「與老闆一齊食飯」,但法官不以為然,認為這樣做和陳志雲找藝員出席新書發布會撐場性質一樣。
法官指樂易玲的證供沒有替撐場下清晰定義,亦沒有為「撐場」定下程序或考慮因素,更指難以理解無綫為何會免費派出藝員為高級人員「撐場」,因為這些名為撐場的活動實質上都是商業推廣。他更批評無綫﹕「上市公司不是大股東的俱樂部,無綫電視的藝員是公司的寶貴資產,他們出席活動推廣商品是公司的收入來源,不能因為某大股東親朋戚友的餐廳開幕,便免費派出藝員出席,名為撐場,實為推廣。」
批准出席標準 被指「無政策可言」
法官直指樂易玲的證供並不穩妥,不接納她所指若知道有贊助商參與便不會批准藝員往撐場的說法,因為「無綫根本在這問題上毫無政策可言」,法官亦同意陳志雲一方所指,「是否派出藝員的考慮並不是活動本身的性質,或是否有牽涉商業推廣,而只是考慮是誰需要撐場」。
「特別多謝王喜」
被判無罪的陳志雲,昨日步出區域法院,雖然面對逾百文字及攝影記者包圍,仍能處變不驚,輕描淡寫地「特別多謝」差不多每天都陪伴他出庭、風雨同路的藝人王喜(右),其後又分別感謝特意為他祈禱的牧師林以諾、「六嬸」方逸華及無綫電視副行政主席梁乃鵬。
身為天主教徒的陳志雲又說﹕「我感謝『上帝』給了(我)那麼多支持、無條件愛護及信任我的親友。」他另感謝「上帝」予他一個好的律師團隊,「他們不單止給我法律意見,亦給我無限量感情上的支持」。
回朝再鬥李寶安料佔上風
六嬸仍器重 新董事賞識
陳志雲貪污案從拘捕到審結,歷時約一年半,這段期間無綫控制權易手,董事局變天,「殼王」陳國強伙拍台灣手機女王王雪紅入主,但「六嬸」方逸華仍然手握重權。陳志雲安然脫罪後,無綫管理層將出現怎樣的變化?據知情人士分析,短期內無綫會致力營造團結太平局面,但始終一山難藏二虎,李寶安長於「慳家」,陳志雲卻有頭腦懂開源,既得六嬸器重,又獲陳國強賞識,比併下去仍是陳佔上風。
六嬸既然器重「契仔」陳志雲,為何容許李寶安向廉署舉報陳?知情人士指出,李寶安密謀蒐證,發現陳志雲密友兼助理叢培昆借無綫的台慶騷賺大錢,陳又指令藝人免費為他的新書推介會撐場,讓叢培昆掙贊助費,這些迹近「穿櫃桶」的行為,犯了方逸華的大忌,所以同意向廉署舉報。
賣盤靠陳志雲 六嬸准判前復職
既然決定大義滅親,六嬸為何在開審前召陳志雲復工?知情人士指出,方逸華當時急於完成賣盤交易,陳志雲是穿針引線的關鍵人物,以停職之身私下工作始終名不正言不順,所以不避嫌疑,在調查和庭審結束前就召他歸隊。當時,無綫內部已傳言陳志雲將會大步檻過官司,因為所有無綫證人都懂得看風向。
如今,陳志雲果然脫罪,而且他從被捕到出庭,始終保持優雅風度,微笑面對挫折,這作風獲無綫董事局中人認同。更重要的是,據知情人士透露,陳志雲因為能幫公司賺大錢,他去年11月復職後,為無綫挽回不少廣告收入,例如節目《大廚出馬》找到多家食肆落廣告,就是陳志雲的構思。「殼王」陳國強據說非常欣賞陳志雲,認為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知情人士因此估計,陳脫罪後將會重掌大權。
李寶安長「慳家」 強硬節流失「人和」
知情人士指出,李寶安自2007年空降無綫,出任財務及行政總經理,實行「慳」字訣,在控制財政上作風強硬,不但大幅炒人,還嚴格管制節目製作費,這種方針不討好,在高層權力鬥爭中容易處下風。該知情人士估計,短期內無綫不會有太大變動,但將來形勢難免有變。
專責管理藝人的樂易玲,近年面對大批藝人離巢到內地發展,亦承受頗大壓力,但她仍深得方逸華器重,肯定她在管理藝人方面的能力,相信陳志雲即使脫罪重新掌權,亦暫時不會令她在無綫失勢。據了解,陳志雲這個星期如常上班、開會,事事「揸正來做」,對李寶安、樂易玲等毫不避忌。
李寶安拒回應樂易玲:毋損合作
陳志雲終獲脫罪,可以清白之身在無綫繼續工作,不過十多天的審訊,令陳志雲與上司李寶安和下屬樂易玲不留情面地相互攻擊,三人日後在公司能否不計前嫌通力合作,不禁令人懷疑。
能否釋嫌合作成疑
在庭上直指陳志雲「賣藝員豬仔」,提出多項對陳志雲不利證供的樂易玲,昨表示相信將來不影響兩人以後合作,又謂事件已告一段落。至於指掙外快要得上司批准是「common sense」,曲線批評陳志雲的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更拒絕回應會否恭喜陳志雲脫罪。
陳斥李不熟運作 無理扭曲
李寶安作供時,指陳志雲2009年參與《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節目演出,是由公司指派,故沒有額外酬勞,其演出與公司業務有關,公司不允許他收受第三者利益。對於辯方指陳志雲可以「名人」身分搵外快,李寶安多次強調無綫僱員只有一個身分,受制於內部守則及法例,陳志雲出書與公司出版業務有利益衝突,若陳志雲向他申請,他根本不會批准。
陳志雲透過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辭中反擊,直指李寶安供辭顯示他不熟悉無綫實際運作,其說法「既不真實亦有誤導成分」;陳志雲按慣例接外界工作只需知會李寶安,毋須他批准,李硬要把陳的知會電郵說成是申請與批核,「是明顯的謊言」,「李寶安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他處處針對D1(陳志雲),連自己所用字句也可以無理的扭曲,實屬不幸」。
至於陳的下屬樂易玲,除了提出「賣豬仔論」,更直言陳志雲雖是上司,但沒有最終決定權,並指「唔係一句說話就可以做,公司有公司的規矩、指引、如果合情合理,合乎公司利益,合乎藝員利益,我當然會做,如果有疑問,我一定提出」。
陳志雲透過代表律師結案時反駁,指「樂易玲的證供,涉及怎樣的撐場活動她才會批准藝人免費出席是完全不可信的」、「說成(是否批准)涉及什麼原則抑或那些考慮因素實屬自欺欺人」;指其實只要是老闆開聲要求撐場,無可能不去做,「是誰要求撐場其實才最重要」;樂易玲的證供純粹是她個人意見或者空談;樂易玲是下屬,陳志雲對她的決定有否決權。
說謊裁無罪 陳永孫喜泣「感謝主」
無綫前業務拓展(市場及營業部)主管陳永孫,雖然是案中唯一面對單一控罪的被告,卻是控方提交最多證據支持的控罪。法官昨宣判時,一度直指陳永孫向廉署人員說謊,令旁聽者以為陳會被定罪,但法官最終以案情有疑點、證據不足,裁定陳罪名不成立,陳永孫聞判後表現激動並頻呼「感謝主」。
在十多天審訊中,陳永孫的眉頭沒有放鬆過,得悉獲脫罪一刻,如釋重負的他表現激動,眼眶紅紅,「自己都唔知點解會發生……呢一年嚟好辛苦」,又不斷說「感謝主、感謝太太、爸爸媽媽」,並指法官公正嚴明,明察秋毫。
因案失業 前上司招攬到now
陳永孫被捕後已辭職,昨日心有不甘的指案件令他失去工作「有啲唔抵」,不過他承認已有新計劃,但不願透露去向。據知當初引薦他到無綫的「伯樂」、無綫前集團總經理陳禎祥,已將他招攬到now旗下。
陳永孫脫罪可說是峰迴路轉,他被捕後曾在警誡供辭中向廉署稱,是叢培昆旗下的思潮廣告將新濠天地介紹給無綫,作為翡翠歌星賀台慶的冠名贊助商。但新濠天地的證人許瑞雪卻指是雙方均有默契合作該節目後,陳永孫才將叢培昆介紹予她,更叫她「畀個機會年輕人」。法官認為許瑞雪無必要說謊,陳的說法並不真實,指他只為了開脫。
但陳永孫的謊言並不足以入罪,法官主要考慮是,陳代表無綫與思潮簽訂了一份55萬元報酬的合約,若合約並非虛假,陳將新濠支付無綫的520萬元贊助費扣起55萬元予思潮便不是詐騙。
叢培崑聞判平靜擁抱親友
法官重整案中各人的電郵和文件紀錄後,發現叢培昆確實有參與替陳永孫物色贊助商,也曾以無綫代理人的角色與新濠探討節目計劃,並不限於純粹提供物流服務。法官認為,陳永孫為無綫工作30年,在員工心目中是誠實人,工作上向來享有很大的自由度,不排除他真的認為,叢培昆的思潮除了直接從新濠獲得69萬元物流費,還應該得到較高報酬,反正無綫已得到合理利潤,所以多付他55萬元。
至於在審訊期間揭露與陳志雲乃屬「師徒」關係的助手叢培崑,在裁決曾與「師父」陳志雲在庭外的會議室密斟,昨獲悉脫罪後表現平靜,直至步出犯人欄見到親友時,才面露興奮的笑容,並跟親友握手及搭膊頭,緊緊擁抱。
志雲甩難
TVB大內鬥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昨日獲判無罪,涉嫌貪污一案雖告一段落,但隨即上演的無綫內鬥卻更精采。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與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聯手指證陳志雲不果,據悉強勢回歸的陳志雲已準備向兩人還以顏色,加上後台有新舊老闆陳國強和六嬸方逸華撐腰,志雲反擊戰隨時一觸即發。
屬陳志雲上司的李寶安,多年來盛傳跟陳志雲不和,今次陳涉貪風波,正是李寶安向廉政公署舉報。隨着陳志雲獲判無罪,無綫此番自揭貪污風波頓變成一場自己人打自己人的鬧劇,未來李寶安一方面要向董事局交代,另一方面又要與陳志雲抗衡。
曾戲言:同李寶安鬥長命
李寶安昨日對陳志雲脫罪一事不願多談。
何慧斯攝
外界有傳陳志雲對無綫心灰意冷,就算獲判無罪也會向請辭,但事實上,陳志雲不但未有離職打算,據悉他更準備向李寶安還以顏色,有人曾聽過他跟友人戲言:「同佢(李寶安)鬥長命。」
李寶安一向管理行政及財政事宜,陳志雲則負責劇集和綜藝節目製作,藝員部本來也是陳管轄範圍,但之前因涉貪案關係,陳志雲復職後被暫停參與選角事宜,現獲判無罪,藝員部亦將很快會回歸陳管轄,雖然直接管理藝員部的樂易玲曾在庭上指證陳志雲,但陳是其直屬上司,樂易玲將在他控制範圍之內。不過,有傳曾是志雲派的製作總監(戲劇製作)曾勵珍早前已轉投李寶安陣形,現陳志雲重新掌權,可能令她陣腳大亂。
李寶安昨早如常返回將軍澳電視廣播城上班,他於晚上 7時許離開,記者問他對陳志雲無罪一事回應,他不願多談,只說:「公司已發咗聲明,法庭已經有判決,所以都唔講太多。」樂易玲昨則在電話恭喜陳無罪,並說:「呢個係我個人最想見到嘅結果,大家都戥 Stephen開心。」
獲陳志雲點名多謝的無綫副行政主席梁乃鵬昨晚離開無綫時說:「我好尊重法庭裁決,希望陳生可以努力工作,為公司可以多啲貢獻。」至於會否相約對方慶祝時,他說:「大家成日都見,食飯好少事,遲啲劇集收視好請埋你哋一齊嚟。」此外,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昨日就陳志雲貪污案被判無罪一事說:「陳生同公司請假由 9月 1日至 3日,星期一就會返工,公司一切業務係無改變。」至於陳志雲會否繼續參與藝員選角,他說:「呢啲稍後會有安排,唔係即時可以做決定。」據知志雲稍後放大假旅行散心。
對節目製作一向「睇餸食飯」慳得就慳的李寶安,對製作人創作造成諸多掣肘,相反陳志雲製作節目方針一向重質,願意斥巨資製作高質素節目,二人往往因錢銀決策問題持不同意見而發生磨擦。有幕後人昨向本報記者說:「李寶安要控制成本,樣樣都 ban,搞到大家冇晒軍心,家志雲冇事,我哋對未來先至有番啲信心同鬥心。」
曾作供藝人回應
佘詩曼
知道佢哋冇事,替佢哋高興,大家亦可鬆一口氣了。
陳敏之
好開心聽到呢個消息。一直都支持佢,有幫佢祈禱,個裁決係無罪釋放,相當令人振奮。我有發短訊畀佢。
黎耀祥
戥佢開心,一向好欣賞佢搞電視嘅才華,希望佢投入番工作。暫時唔會主動聯絡,呢個時間扮 friend好似唔係幾啱。
楊怡
聽到都替佢開心,向來都覺得唔會有太大問題,見到面都會慰問吓佢,因為我本身都冇佢電話,透過你哋去關心一下囉。
法官鬧六嬸幫志雲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詐騙案,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案中三名被告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五項控罪全被判無罪,當庭釋放,三人十分高興。無綫、「六嬸」方逸華、李寶安及樂易玲卻遭法官潘兆童輪流狂插。提到撐場,法官更引吭痛斥無綫,「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嘅俱樂部…唔能夠因為某啲大股東嘅親朋戚友餐廳開幕,就免費派藝員出席」,暗諷如廉署要告陳志雲,六嬸亦有嫌疑。
這宗全城矚目的陳志雲涉貪案審訊 18天,涉 40名證人,法官判詞長達 39頁。三名被告陳志雲、廣告公司董事叢培崑、無綫前營業及拓展主管陳永孫面對的五項罪涉及三次活動(見表),陳、叢最後連訟費都取回。但遭法官狂插的無綫卻表現龜縮,只發聲明稱尊重裁決,公司運作一切如常,並無受任何影響。
法官裁決一開始便替志雲反擊其上司李寶安。他先否定李寶安指志雲只得總經理一個身份,法官認為主持《志雲飯局》有別於站台或上台祝酒,涉表演成份,與總經理行政職責「風馬牛不相及」,強調就連李寶安最後亦不得不承認無綫不能指令志雲主持《志雲飯局》,所以裁定志雲以名人、藝人身份出騷。
「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俱樂部」
法官又指,志雲沒簽經理人合約,在除夕倒數中主持《志雲飯局》收錢與否,根本與無綫「唔相干」。他還反讚志雲,無綫預先已跟主辦商奧海城簽約想做該環節,全靠志雲答應演出,無綫才能履行合約。法官還笑言,相信「無綫唔會天真到認為奧海城不花分文便能邀請到佢」,無綫變相默許志雲收錢,故判收受利益罪脫。
至於涉呃花旦的串謀詐騙罪,陳志雲被指欽點五名花旦為新書《志雲情人節首選》撐場,助思潮暗收 30萬元贊助費。法官提及撐場制度就見不滿,先罵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的證供不穩妥,不能清楚解釋撐場「幾時可以有,幾時可以冇」,顯示無綫對撐場根本無制度可言。
法官繼而以六嬸兩次要求明星撐場為例,怒斥無綫「上市公司唔係大股東嘅俱樂部…唔能夠因為某啲大股東嘅親朋戚友餐廳開幕,就免費派藝員出席」,暗諷如廉署要告陳志雲,六嬸同樣受嫌疑。
叢培崑與陳永孫涉及串謀詐騙無綫 55萬元搞賀台慶,法官裁定叢確有替無綫工作,陳永孫服務無綫 30多年,一向被視為忠心,不相信有關合約偽造,故判二人無罪。
廉署及律政司發言人均指,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消息指,廉署對結果失望,「廉署投放咗唔少資源去查呢單案,有把握會告得入,結果連訟費都輸埋。」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被告脫罪理由甚多,並非只得法律觀點爭拗,相信控方上訴亦難扭轉敗局。
案件編號: DCCC1214/10
陳志雲小檔案
現年 52歲
• 81年港大畢業
•擔任政務主任,曾參與居英權游說工作
• 90年任影視處助理處長,以藝名「韋家晴」主持港台節目
• 92年任商台副總經理
• 94年轉投無綫電視擔任節目部總監
• 04年升任業務總經理
陳志雲等涉及控罪與法官判詞
活動:去年 2月 7日在奧海城舉行的《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發佈會
涉及控罪: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指陳志雲與叢培崑隱瞞收取贊助商瑪貝爾鑽飾 30萬元,串謀詐騙無綫及五名花旦,包括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令她們無得到應有酬勞
法官裁決重點:
•無綫免費派出藝員為高層「撐場」並不罕見
•上市公司不是大股東的俱樂部,無綫藝員是公司寶貴資產,他們出席活動推廣商品是公司收入來源,不能因某大股東,便免費派藝員出席,名為撐楊,實為推廣
•無綫沒有為「撐場」定下甚麼程序、指引
•陳志雲與叢培崑無份簽贊助合約,控方又無傳召思潮負責的職員作供,故無證據顯示他倆隱瞞合約
活動: 09年 12月 31日在奧海城舉辦的《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 2010》
涉及控罪: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兩項罪,控方指陳志雲在未經無綫同意下,從叢培崑任董事的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收取 11.2萬元,作為參與活動的報酬
法官裁決重點:
•陳志雲主持《志雲飯局》與總經理行政責任「風馬牛不相及」,故他是以名人、藝人身份演出,非無綫代理人
•陳志雲沒有簽經理人合約,無綫無權收
錢,陳志雲會否收錢,與無綫無關
•無綫與奧海城於聯絡陳志雲前已決定在節目搞《志雲飯局》,陳演出不會影響無綫的利益
•無綫無理由天真地認為奧海城毋須分文便邀請到陳志雲,變相顯示無綫默許陳志雲收錢
活動: 09年 10月 30日在澳門攝製《新濠天地呈獻翡翠歌星賀台慶》
涉及控罪: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指叢培崑及陳永孫不誠實訛稱無綫指示新濠天地,將 520萬元給思潮製作有限公司,並挪用其中 55萬元
法官裁決重點:
•思潮在傾談合約中扮演代理人角色
•新濠天地支付給思潮的費用中,大部份是實際支出,非思潮的利潤
•陳永孫上司鄭善強給陳很高自由度,陳服務無綫 30多年,一直被認為是忠心員工,所以裁定合約虛假不穩妥
陳志雲涉貪事件簿
31/12/2009 陳志雲出席奧海城的除夕倒數活動,並主持《志雲飯局》
2010年 1月初 無綫助理總經理區偉林向陳永孫取得 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贊助合約,與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商討後,展開內部審核
7/2/2010 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和楊思琦五名藝員,到奧海城出席陳志雲簽書會
11/3/2010 陳志雲、叢培崑、陳永孫及另外兩人,遭廉署拘捕,扣查 39小時;陳志雲遭停職
18/3/2010 陳志雲召開記者會,揚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16/9/2010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三人被落案起訴,涉及貪污及串謀詐騙
16/11/2010 無綫突發表聲明,即日恢復陳志雲的職務;陳同日到將軍澳電視城上班
21/6/2011 案件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
4/7/2011 李寶安出庭作供,指陳志雲賺外快時是員工而非名人
7/7/2011 視帝黎耀祥作供,聲稱自願以友情價受聘,沒有人強迫或向他施壓
14/7/2011 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指陳志雲要求知名藝員免費出席活動撐場,等於將藝人「賣豬仔」
15/7/2011 陳志雲前上司陳禎祥力證陳欲接外聘工作,只需通知便可
2/9/2011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無罪釋放
聞判泛淚光
開口被王喜「 o殊」
陳志雲真的脫罪了,庭上展露久違的燦爛笑容,更激動得眼泛淚光。但在庭外,他收起過往高調作風,金句不再,只是鳴謝一直風雨同路的王喜。
陳志雲昨晨由王喜陪同離開家門,抵達法院後在法庭會議室內與牧師林以諾一同祈禱。隨後陳與另外兩名被告步進犯人欄,等候裁決。
法官罵無綫哄堂大笑
起初陳志雲全神貫注聽判,眉頭深鎖。法官數度譏諷無綫高層時,庭上哄堂大笑,惟陳無反應。得知首項罪名不成立,陳面容略為放鬆;到前下屬陳永孫因脫罪喜極而泣,陳志雲亦不禁眼紅紅。直至全部罪脫,陳志雲終於展露招牌陽光笑容,轉身與叢培崑握手道賀。
陳又望向公眾席,此時王喜暗自拭淚。陳的朋友及數名旁聽市民起立拍手歡呼,需由懲教員勸止。直屬李寶安的無綫律師陳樹鴻亦有旁聽,木無表情。
經過連月風風雨雨,一向金句多多的陳總,面對記者時變得沉默是金。王喜每見陳欲開口,均在旁發出「 o殊」一聲,提醒陳別亂答話。被問及「家算唔算真的假不了」抑或「覺唔覺得今次係一場鬧劇」,陳只笑而不答。問他最想做甚麼,則笑謂「諗住食咗晏先」。
陳步出法庭時,遭近 200名記者包圍。他先抬頭望天,然後發表簡短聲明,感謝各界關心,又謂事發至今 18個月,一直「感受到神嘅臨在」。陳感激上帝賜他優秀的律師團隊,給予法律意見及感情上的支持,亦有許多無條件愛護及信任他的親友。陳更點名「特別多謝王喜、林以諾牧師、方逸華小姐、同埋梁乃鵬博士」。
然後,他指「有啲事務要處理,請大家畀我安然離開呢個場合」,語畢在王喜等人護送下離開。大批記者窮追不捨。
無綫對廉署不合作
陳志雲挾業務總經理銜頭被控貪污,源於無綫內部有人暗篤陳志雲,意圖「清理門戶」。但原來無綫在調查階段,一直與廉署及律政司不太合作,就連董事局去年底突然決定將陳志雲復職,都拒絕向當局提交董事局決議內容。
董事局拒透露復職理由
消息透露,控方為確保陳志雲入罪,堅持要找集團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六嬸」方逸華落口供,但亦非第一時間得到六嬸的供詞。即使供詞最終到手,但無法取得無綫董事局開會批准陳志雲復職的會議紀錄。消息指,有關復職理由,或董事局是否有覆核容許陳志雲做外間工作,均是本案重要元素。無綫最終僅將復職通告呈交當局。
控方亦發現無綫雖為上市公司,但制度欠妥善。首先是管理層堅稱有制度可循,實際上是陳志雲申請外間工作的紀錄根本無特定部門跟進及存檔。更重要的是陳志雲自 94年加入無綫,爬到總經理銜頭,公司亦從未更新其合約加以規管外間工作,令合約成為辯方解畫重點。
在開審前七個月,控方將志雲其中三項涉及安排無綫藝員出席澳門一個開幕禮收受賄款的指控刪除。據了解,控方當時亦因無綫制度混亂,不夠料頂證陳志雲及叢培崑兩人,才會被迫撤控。
新聞側寫
「秘撈」酬金交足稅
陳志雲一直堅持從無隱瞞無綫接外面工作,出席大小活動都吸引傳媒報道,無綫想捉他「秘撈」並不難。事實上,陳志雲也無騙過稅局。多年來以半藝人身份賺取的收益,甚至涉案的 11.2萬元,他亦依法報稅。所以今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亦無法轉控他刑責較低的瞞稅罪行。
至於外間一直認為陳志雲涉嫌違規「秘撈」,但辯方最終無就此落墨。有法律界人士便指,因為承認秘撈可被視為民事上違反僱傭合約,不算刑事,但因秘撈技術上可被演繹為「作出與主事人業務有關的工作」這項定罪元素,所以辯方今次沒有以此抗辯。
與叢培崑 親密不再
涉貪風暴主角陳志雲與前私人助手叢培崑,兩人非比尋常的關係可說是本案關鍵。去年志雲在寓所被廉署拘捕時,便發現叢培崑睡在鄰房,兩人同居關係曝光。
據悉,志雲不時被好友提醒提防叢培崑,甚至要疏遠對方,結果兩人關係因涉貪風暴起了變化,叢培崑更被揭有金毛女友 Nicole。如今志雲與叢培崑已不相往還,再見已如陌路,只透過共同朋友了解雙方近況。另外,志雲也曾戲言叢培崑的金錢比自己的還要多。
叢培崑曾任職九龍區機動部隊,離職後認識了志雲,不久當上他的私人助手,自此有影皆雙。叢深得志雲提攜,在網上開設購物站賣 T恤,又有幸為張敬軒、鄧麗欣的演唱會設計紀念品,短短一年內成為六間公司的董事(包括思潮廣告製作),生意越滾越大。其中「訊偉」的公司登記地址是志雲的何文田寓所。
拆風水陣 信主得救
陳志雲自小信奉天主教,不過在患難之交王喜的介紹下認識了一風水師苗師傅,自此他在家中和辦公室均擺放不少風水陣和佛像,用以趨吉避凶。不過自去年初涉貪污案,他決定轉信基督教尋求慰藉,還找到牧師好友林以諾幫他拆除辦公室的風水陣,表示決心。不過無論信甚麼宗教,可以肯定的是陳志雲在這一年半面臨巨大壓力,需要以宗教作慰藉。
志雲好友寧進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透露,兩人在這期間經常一起返教會,寧進傳短訊恭賀他無罪釋放,問他陳志雲回覆了甚麼,他說:「都係主嗰啲說話多啦,即係多謝(主)一路信佢呀,多謝呢段時間嘅支持呀,願一切榮耀歸於主嗰啲囉。」
志雲脫罪 王喜回朝
無綫總經理陳志雲去年 3月捲入涉貪案以來,王喜一直不離不棄為陳志雲擔遮擋風擋雨,不但陪陳志雲出庭應訊,還多次在上庭前為他放生祈福,結果護主情切的王喜因而惹禍,除不獲無綫續約外,甚至有人要他賠錢提前解約。不過,隨着昨日陳志雲無罪釋放,王喜亦翻生有望,據悉無綫近日未有再向王喜提出提前解約之事,甚至無綫高層樂易玲昨日亦開口挽留說:「有啱嘅劇一定會搵佢。」
陳志雲去年 3月捲入涉貪案被捕,事件擾攘多時,陳志雲亦嘗盡人情冷暖,昔日迷雲黨如崔建邦、鄧健泓、張繼聰和廖碧兒等,一個個為求自保而跟陳志雲保持距離,惟獨王喜對陳志雲不離不棄,在案件審訊期間,王喜除陪陳志雲上庭擔遮擋風擋雨外,更為陳志雲放生祈福,結果王喜因為護主護得太出面而惹禍,不獲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傳聞中跟王喜及陳志雲不和的樂易玲重用,除在王喜本月底約滿無綫後不獲續約之外,藝員部更有人向王喜提出賠錢解約方案,其後王喜接受本報查詢時,亦親證其事。
樂易玲轉口風留王喜
然而,隨着陳志雲昨日無罪釋放,王喜在無綫亦翻生有望。記者昨日致電樂易玲,問到是否要求王喜留低時,她說:「 TVB唔係唔同王喜續約,係王喜咁啱因為要去內地拍劇,冇時間傾續約問題啫。王喜係 TVB主角之一,佢演過嘅角色一直深受觀眾歡迎,如果我哋有啱嘅劇集,一定會搵佢返嚟拍,等遲吓王喜拍完內地劇之後,我哋同事會再搵佢傾未來合作嘅事。」
至於昨日陪同志雲出庭的王喜,昨日上午 7時許便上載自己默默坐在車的照片至微博,並留言說:「出發。」深信是他正出發陪陳志雲聽審判結果。至下午一時許,王喜又將自己一張戴上竹帽及手持大葵扇的照片上載微博,並說:「雲過天青。」明顯是恭喜陳志雲脫罪。
記者昨日致電王喜,問到他會否跟無綫續約時,他透過短訊回覆說:「至今這秒,仍然未有任何人跟我或張家振(經理人)洽談過我的續約事宜。」問他對陳志雲脫罪心情如何時,王喜說:「陳生已經跟大家表達過他的心情了,我沒有任何的補充,我們各自都會如常的工作和生活,感謝各方好友的關心。」陳志雲昨日離開法庭時,第一個多謝的人是王喜,問有否被感動時,他說:「法庭證明陳生是清白,及來自社會各階層對陳生的純然支持和關心,才是最為感動我。」
鄧健泓酸溜溜談志雲
曾稱呼陳志雲為 honey的鄧健泓昨日在灣仔演舞台劇,提到陳志雲被判無罪,他即說:「第一好戥陳生開心,作為朋友我嘅伯樂,教我咁多嘢嘅人,佢家重獲自由,的確令人好興奮,唔只我,無綫全公司都會好開心。」他坦言有 SMS給陳志雲,也獲回覆 thank you及 yes。問鄧健泓會否怕被人覺得靠陳志雲才有工作?他酸溜溜說:「慣啦。」曾作供的楊思琦說:「大家都好關心佢,想知佢情況。」至於被問到是陳志雲派或樂易玲派時,她愕然說:「吓!你哋唔好難為我喇,我只係一個小員工。」曾作供的陳倩揚昨日說:「真係恭喜佢,希望可以喺公司見到佢,我哋作為下屬同朋友見到佢冇事都好開心。」
全城熱話:林建明送粉底呵志雲
經歷 18個月的官司纏身及 18天的審訊糾纏,陳志雲在涉嫌貪污案中卒之被判無罪,對他來說可謂鬆一口氣。獲六嬸支持陳志雲在旅遊散心稍作休息後,將再在無綫電視大展拳腳,一班藝人紛紛為重掌大權的陳志雲送上祝福。
林建明:想送盒粉底畀佢,佢咁貪靚。我同朋友都輸賭陳生冇事,呢行運作一向係咁,今次係行政運作有問題,而唔係罪名,係外行人唔明內行人嘅運作。
馬國明:我自己好平靜,咁公司之前叫得佢返嚟都預咗冇事,自己亦都相信法庭嘅判決,我唔會專登傳短訊問候,等見到面先。
商天娥:總之家冇事就好囉,其實之前唔可以話擔心,不過都會關注,大家係同事、冇事就一天光晒,始終唔係開心事,所以喺心理上都會有影響,我會喺佢微博上關注。
鄭丹瑞:其實件事係 TVB內部事,以我膚淺睇法應該不致於搞到咁大件事,今次納稅人啲錢使得好寃枉,不過作為陳志雲好朋友都想佢冇事。
樂瞳瞳:我都為佢鬆口氣,梗係唔想睇到公司同事有咩事。
崔建邦翻身在望
陳志雲昨日獲判無罪一身鬆,昔日愛將崔建邦亦有望翻身,崔建邦去年 10月醉駕被停牌,今年 1月竟於停牌期間駕駛,令陳志雲心痛不已,今年 5月崔建邦被無綫放棄,表面上由金牌司儀淪為助導,但有指其實是陳志雲教路,要他先退居幕後避風頭,以免高調的他被挖出更多不利新聞而搞到坐監,早前陳志雲好友何麗全更想挖崔建邦過檔 now,前景已露曙光。
王賢誌讚法官
至於曾因續約問題鬧陳志雲偏心崔建邦的王賢誌,去年 9月與陳志雲關係破冰,昨日王賢誌在中環出席其主持的 now節目《 102觀星總部 E+Focus》,被問知否陳志雲被判無罪,他說:「我差啲唔記得單案今日判,我有睇新聞先出嚟, OK,個官講得幾中肯,幾鍾意佢咁講, TVB股東當 TVB係俱樂部有說服力,亦係事實, TVB係冇機制去決定同監管藝人點樣撐場,同埋收錢做啲乜。佢哋今次案中三個都冇事係好合理。」問他若陳志雲邀請他返無綫會否接受?王賢誌說:「我諗佢唔會叫我住,係都之前叫。」對於有傳何麗全找崔建邦過檔,他坦言若與他合作相信會有火花。
娛圈 360:志雲風暴
歷時近兩年的志雲涉貪風暴,昨日來到終結。陳志雲一夥獲判貪污罪名不成立,避過牢獄之苦。志雲這兩年生活起了莫名其妙的變化,由當初權傾朝野食客三千,淪落到被停職候查眾叛親離,到最後大難不死強勢回歸,就算「真的假不了」,都好難「又唔驚、又唔亂」噃。 撰文:蘇芬妮
09年 3月 5日
1)邀得天真嬌錄影《志雲飯局》,哭喪臉剖白淫照風暴。節目片段破天荒在晚間新聞播出,足見陳志雲權傾朝野。
09年 10月 30日
2)《翡翠歌星賀台慶 2009》突然移師澳門新濠天地舉行,後被揭由叢培崑的思潮公司擔任中間人公司,成為涉貪案大騷之一。
09年 12月 31日
黎耀祥:呢啲叫做畀面派對!
3)打友情牌邀視帝黎耀祥出席奧海城舉行的除夕倒數活動,結果被指要求對方減收出騷費,昨證實清白。
10年 2月 7日
4)在奧海城舉行新書《志雲情人節首選》記者會,佘詩曼、楊怡等義務宣傳,志雲涉串同叢培崑「呃花旦」,昨被判無罪。
10年 3月
設計圖片
5)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得悉有人涉嫌「食夾棍」後大怒。
10年 3月 11日
設計圖片
6)老廉行動迅速,未天光便造訪志雲於亞皆老街雅麗居的複式單位上門拉人,竟發現叢培崑在內,陳叢睡房只一牆之隔。
10年 3月 11日
7)志雲被捕震驚全港,無綫新聞高調以大篇幅直擊志雲被捕的消息。
10年 3月 18日
8)落難志雲高調舉行「公關」記者會,換上醒神裝扮在台上發表四分鐘演說,金句連珠暗示自己無辜,其 EQ之高令人折服。
10年 8月 23日
9)志雲被停職,無綫儼如群龍無首立立亂。如當日發生菲律賓人質事件,無綫竟在播《真情》,到傍晚才直擊事件;哀悼日又差點忘記將三色台徽轉為黑白色。
10年 9月
10)昔日的「迷雲黨」骨幹紛紛變節,有指崔建邦秘密轉投樂易玲陣營,鄧健泓則拒廉價為志雲出任節目嘉賓,還開大口索價四萬。
10年 9月 21日
11)志雲涉貪案提堂,碩果僅存的迷雲黨成員王喜架起雨傘護送好友入庭,實行有福同享,有禍同「擋」,關懷之情盡在不言中。
10年 11月 16日
12)被停職半年的志雲,盛傳獲六嬸方逸華力邀復職,處理四大唱片的版稅爭拗、免費電視大戰等棘手問題。當日強勢回歸,招牌梨渦式笑容重現。
10年 11月 19日
志雲出席《萬千星輝賀台慶》,一直傍在六叔六嬸身邊,其間更被安排站在李寶安身邊影合照,兩人扮作老友,認真好戲。
11年 1月 26日
14)殼王陳國強一擲約 90億元收購 TVB,並着記者向志雲了解細節,可見志雲地位超然。
11年 7月 4日
好似當藝人一件貨咁!
設計圖片
15)李寶安和樂易玲先後出庭作證,李指志雲未有向公司提出申請,私自收取客戶酬金;樂則指直屬上司找藝人免費撐場。外界紛紛揣測志雲形勢不妙。
11年 7月 7日
16)藝人輪流上庭作供,其身價也曝光。祥仔和楊怡出騷價高達 5萬元、佘詩曼 4萬、陳敏之 3萬、而陳倩揚則收取 8千至 2萬不等。
11年 8月
我被視為棄如草芥,安然接受啦!
17)王喜以事業為賭注押落志雲身上,又一直陪伴對方打官司,卻換來無綫的無情對待。
昨日
18)志雲涉貪案揭盅,志雲、叢培崑和陳永孫三人獲判貪污罪名不成立。
Orignal From: 志雲甩難 TVB大內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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